关于县城地下管网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城市地下管网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涉及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随着我县城镇化不断推进,县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对地下管网特别是城区排水管网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全面深入了解我县县城地下管网特别是排水排污管网建设工作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林斗喜副主任带领我们于前期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期间,我们听取了县住建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县城及周边污水管网建设、易涝点整治等工程,对县城地下管网建设有了较全面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重点实施了一批排水工程。近几年来,城区已建成运营四条污水主干管:皖潜大道、八一路主干管,东关河、梅河主干管,天柱山路、南外环主干管,舒州大道北段主干管。先后实施了天柱山旅游学校、舒苑新村、南外环野中宿舍、天柱第一城等污水截流管道建设。开发区外环路中大沟截流管网正在建设中。截至2017年7月,城区累计建成污水管网114公里、污水泵站1座,其中合流制管网47.36公里,分流制管网66.7公里。污水收集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东至皖国东路,南至南外环,西至野寨,北至舒州大道彭岭头。污水处理率达到85.7%,2017年1—7月份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545.75万吨,削减COD625.27吨,削减氨氮80.82吨,目前日处理污水量为2.9万吨,对推进水污染防治、保护水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2016年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4000万元,对舒州大道与南岳路交口恒华大酒店、舒州新村及皖国西路等易涝区域进行整治,实施了南岳路金家河排涝泵站、舒州大道(团结路-烈士陵园段)排水管道及箱涵、团结路排水明渠等工程,大幅提升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有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二)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起步超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和住建部、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我县率先在全省县级开展县城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2014年8月完成县城城区地下管线普查,累计普查探测各类地下管线611公里,10月完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开始试运行,2015年1月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验收后正式投入运行。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摸清了“底数”,为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管理维护及公共服务提供了准确、完整、清晰的地下管线信息,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综合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三)其他地下管线建设有序推进。在城南新区道路网建设时,同步实施了强电、弱电入地,各建设了2.64公里地下管道。城区已敷设近80公里供水主干管和建成运营一座加压泵站,并结合老旧小区整治这一民生工程实施,同步改造供水支管。近几年已改造完成舒州新村、大园小区、梅苑新村等供水管。为方便群众,按照城市建设时序,加大了新建小区天然气管道建设力度,同时推进管道天然气进老旧小区,至目前已建成中压管道55公里,低压管道61公里。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县城地下管线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历史欠账严重和重地上轻地下现象仍普遍存在,导致我县县城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与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区人居环境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距离。主要表现在:
(一)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我县于2013年出台了《潜山县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但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信息及维护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规定在我县地下管线建设管理过程中没有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水平不高。我县地下管线普查数据及信息截至2014年8月,自此以后新(改、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未按照《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潜山县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竣工测量、测量成果移交及动态管理等制度,导致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更新,不能及时为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及管线维护管理提供有效服务。
(二)污水收集处理尚未全覆盖。主城区污水尚未收集的区域主要有:舒州大道与南外环及北门河上游围合区域,目前污水排入中大沟及北门河;南岳北路太平桥至皖山路沿线区域,目前污水排入金家河;东关河左岸水岸江南、凤逸园小区等区域,目前污水排入东关河;金家河左岸稻香园、金源菜市等区域,目前污水排入金家河;南门口碧荷园、和谐家园、潜水河畔等区域,目前污水排入幸福河。开发区有3个区域污水尚未收集处理,度假区已建成的古塔路、皖山路自南岳北路至金家河段污水管网直接接入金家河,未与天柱山路污水主管连接。
(三)监督管理乏力。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在城市排水系统管理上未形成合力,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部分小区、单位和企业将雨水接入污水管网或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临街餐饮业及其他商户、排档区随意向道路雨水口倾倒、排放污水、任意倾倒垃圾的现象严重。在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审批环节上,部分建设单位不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私自开挖、违法建设突出,有的报批后,也没有严格按照审批要求开挖和建设,随意性大。
(四)资金难以保障。资金缺口一直是制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瓶颈。长期以来,由于多方面原因导致关注地面上的建设多,而对地下排水管网体系建设重视的少,关注不够,致使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难以保证城区地下管网体系建设顺利推进,特别是对老城区排水系统改造需对现有的道路进行开挖,难度大,成本高,民生影响大,建设资金紧张。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相关制度。加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及地下管网建设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修订完善《潜山县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或就加强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建设管理、信息管理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地下管线建设行为、提升地下管线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质量,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二)升级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我县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没有建立三维管线系统,不具备三维功能。住建部发布的《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指导手册》明确要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硬件环境应符合三维可视化显示的需要,软件环境应实现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及三维数据的一体化管理,应具有三维管线浏览、场景显示、垂距调整、剖面分析等功能。建议将我县地下管线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直观形象、完整清晰的地下管线信息资源。对新(改、扩)建的地下管线进行补测并更新入库,建立和完善地下管线动态管理机制,对新实施的各类地下管线严格落实竣工测量、测量成果移交及数据更新、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制度,切实发挥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综合效益。
(三)切实加强地下管网建设监管和维护。按照有关规定,在城区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组织城管执法、环保、市监、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防范和打击污水随意排放行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体系。在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改、扩)建的城市道路、住宅小区、工业企业及公共建筑都必须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体系,从规划评审、审批、设计审查等环节严格控制,加强建设监管,竣工后经综合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强县城规划区内污水管网建设统筹,根据排水专项规划、依托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管。单独建设或与道路同步建设的污水管网工程,在规划、设计阶段必须由县住建部门对管网布局、流向、高程、规格等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下一步要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强化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污水截流、收集,完善污水收集支管,结合改造项目同步实施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2017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