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潜山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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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精神以及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中下旬,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就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到市内5个乡镇的8家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村级养老服务站、老年助餐点、失能半失能照料中心、康养项目、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采取现场观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企业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同时,调研组还赴湖北省咸安区、襄阳市东津新区等地考察学习,交流养老服务工作有关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调研组听取了市民政局、卫健委等部门的专题汇报,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七普”数据显示,我市常住人口为44.1224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3513万人,占23.46%,呈现出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特点。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养老基本服务保障,积极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康养)结合深入发展,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有力推动了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潜山市老年人口统计

年龄段

人数(人)

60-69

53321

70-79

35128

80-89

13783

90-99

1269

100岁以上

12

合计

103513

(一)养老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先后修订出台实施了《潜山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潜山市乡镇敬老院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潜山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积极推进潜山市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建立健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支撑体系,营造了养老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二)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现有备案养老机构共29家,其中公建公营11家,公建民营14家,社会办养老机构4家,实际床位数2248张,护理型床位1127张,建成三级养老服务中心201家、老年食堂助餐点65个,养老服务体系网络基本形成。通过招投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业服务,建立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机制,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初步构建起“探视、关爱、服务”三位一体的潜山市居家老年人探视关爱体系。

(三)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一是推动乡镇特困供养机构提档升级,推动特困供养机构改革。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改扩建乡镇特困供养机构22所,提升硬件设施条件;按照优化调整功能布局、推动公建民营的思路,实现了市老年公寓等14家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激发公建养老机构活力。二是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完成139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415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1051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全面建立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三是创新思路推进智慧养老探索。积极推进以“线下资源+线上匹配”为主要特征的工作方法及平台建设,上线“潜山市智慧养老大数据运营调度中心”服务平台,体系化、精准化、智能化、规范化的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初步搭建。

(四)养老服务保障进一步到位。将养老服务体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县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要求,支持全市建设城乡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到位,2022年我市提高补贴标准,分别为:高龄津贴80至89周岁每人每年36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年12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年共发放高龄老人津贴579余万元。二是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发展,2022年共计发放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达150余万元。三是保障农村敬老院运营经费,2022年安排农村敬老院运营经费340余万元。四是全面保障老年助餐暖民心行动,2022年全市已建成并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49个,覆盖全市各乡镇,兑现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169.96万元、餐补5万元。

2020至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财政

(含福彩)投入情况统计

年度

财政总投入(万元)

县级以上资金(万元)

本级资金(万元)

2020

1674.734

864.67

810.064

2021

2449.641

1149.6

1300.041

2022

1717.44

587.04

1130.4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与老龄化的紧迫形势和养老服务需求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

(一)养老事业基础仍显薄弱

1.规划和政策体系不完备。我市目前未出台养老服务事业长期发展规划,也没有出台专门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具体实施细则,养老服务工作缺乏刚性约束。同时,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实行“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规则由于缺乏有效的刚性约束机制和监管落实机制,这项政策未能完全落实,自2014年以来,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只有远大观湖印配套建设了养老服务设施。我市16家互助养老中心户,由于现行政策等因素,无法办理消防审验等手续,未到民政部门备案,在监管上有盲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我市大部分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建院时间较长,院内设施老化严重,房间内家具老旧,个别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定时维修更换。部分乡镇及城区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因土地指标、用房困难等原因,存在规模小、选址不佳问题。受基础设施等客观条件所限,乡镇敬老院未能做到分区管理。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缺,生活困难老人适老化改造工作深度不够、质量不高,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改造需求。养老服务站基本上由村管理运营,缺乏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服务内容不够多样化。

3.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困难。社会办养老机构由于投资大、回报低、周期长、风险高,大资金不愿进入,小资金不敢进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水平低,一些金融、保险等新型融资渠道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市养老机构床位总入住率仅为33.5%,公办养老机构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档次低、规模小、条件差、入住率低等问题。大部分养老机构主要靠政府补贴,由于上级项目资金投入较少,致使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困难。

潜山养老机构入住情况

       床位

 

机构名称

总床位

(张)

其中

护理型

(张)

总床位入住情况

入住数

(张)

入住率

潜山市社会福利院

60

60

19

31.7%

潜山市余井镇敬老院

150

80

41

27.3%

水吼镇敬老院

100

80

24

24%

水吼镇敬老院程湾分院

100

30

21

21%

塔畈乡敬老院

80

65

58

72.5%

龙潭乡敬老院

50

16

9

18%

油坝乡敬老院

30

25

6

20%

槎水镇敬老院

60

50

25

41.7%

五庙乡敬老院

16

16

10

62.5%

黄柏镇敬老院

150

80

39

26%

潜山市模范养老有限公司(梅城敬老院模范分院)

50

20

21

42%

潜山市天柱山老年公寓有限公司

200

40

129

64.5%

潜山夕阳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痘姆乡敬老院)

50

35

32

64%

潜山海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黄铺镇敬老院)

100

60

16

16%

潜山县海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黄铺镇敬老院陈桥分院)

100

18

16

16%

潜山县海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黄铺镇敬老院云峰分院)

100

40

0

0

潜山晚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黄泥镇敬老院)

50

16

13

26%

潜山市寿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梅城镇敬老院万岭分院)

50

30

31

62%

王河镇丰收村养老院

40

20

15

37.5%

潜山享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王河镇敬老院)

100

45

30

30%

安庆益寿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源潭镇敬老院)

122

100

56

45.9%

官庄镇敬老院水贵分院

40

20

19

47.5%

官庄镇敬老院

30

16

17

56.7%

官庄镇敬老院杨庄分院

50

50

34

68%

潜山市银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潜山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

200

20

18

9%

潜山市老年之家服务有限公司

20

0

8

40%

潜山市甜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50

25

12

24%

潜山东华医养结合养老中心

50

50

20

40%

潜山市老吾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50

20

17

34%

总计

29家养老机构

2248

1127

756

33.5%

(二)医养康养结合不够紧密

1.政策衔接不够顺畅。医养结合涵盖的业务内容较多、范围较广,医养政策制定和管理部门不仅关系到医疗卫生部门,还涉及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各个部门管辖权限不同、业务范围有交叉,对医养结合管理的侧重点也不同,在推动健康养老和医养结合发展过程中存在定位不统一、认识不一致等现象,难以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提供协调高效的政策支持。

2.资源对接不够紧密。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不够健全。一方面,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养老院由于缺乏场所,加上增设养老业务将提升医疗纠纷风险等因素,参与养老事务的意愿不强;另一方面,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受制于财政补贴不足、自身资金有限等问题,影响了参与医养结合的积极性。

3.康养产业发展缓慢。我市是首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中国天然氧吧”,康养资源丰富,由于宣传渠道较为单一,广告效应尚不明显,外界对我市康养产业发展、文化内涵知晓度不高。加之我市康养产业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基础设施、专业人才等条件还有待加强,康养产业“招大引强”仍未取得有效突破。

潜山养老机构特困人员入住情况

特困人员情况

 

机构名称

入住老人情况

是否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

从业人员总数

入住老人总数

特困供养老人数

特困人员占比

潜山市社会福利院

19

19

100%

9

潜山市余井镇敬老院

41

37

90.2%

5

水吼镇敬老院

24

24

100%

4

水吼镇敬老院程湾分院

21

21

100%

4

塔畈乡敬老院

58

49

84.5%

6

龙潭乡敬老院

9

9

100%

2

油坝乡敬老院

6

6

100%

3

槎水镇敬老院

25

25

100%

5

五庙乡敬老院

10

10

100%

2

黄柏镇敬老院

39

38

97.4%

6

潜山市模范养老有限公司(梅城敬老院模范分院)

21

4

19%

5

潜山市天柱山老年公寓有限公司

129

0

0

19

潜山夕阳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痘姆乡敬老院)

32

16

50%

6

潜山海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黄铺镇敬老院)

16

14

87.5%

5

潜山县海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黄铺镇敬老院陈桥分院)

16

15

93.8%

7

潜山县海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黄铺镇敬老院云峰分院)

0

0

0

0

潜山晚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黄泥镇敬老院)

13

2

15.4%

4

潜山市寿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梅城镇敬老院万岭分院)

31

6

19.4%

4

王河镇丰收村养老院

15

1

6.7%

3

潜山享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王河镇敬老院)

30

2

6.7%

5

安庆益寿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源潭镇敬老院)

56

53

94.6%

9

官庄镇敬老院水贵分院

19

14

73.7%

4

官庄镇敬老院

17

17

100%

2

官庄镇敬老院杨庄分院

34

21

61.8%

4

潜山市银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潜山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

18

0

0

6

潜山市老年之家服务有限公司

8

0

0

3

潜山市甜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2

0

0

4

潜山东华医养结合养老中心

20

0

0

28

潜山市老吾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7

0

0

5

总计

29家养老机构

756

403

53.3%


169

(三)养老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服务人员薪酬待遇低、劳动强度大,队伍不稳定。我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薪酬普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平均在1500元至2000元,城区2500元至3000元。护理服务工作时间长、责任大,脏、累、苦且社会认同低,致使很多人流动频繁、队伍不稳定,护理人员缺岗率在15%以上,严重制约了养老服务供给。

2.从业人员普遍年龄较大、文化偏低,专业技能不高。我市养老服务机构81%的护理员未经专业培训,且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专业技能的学习和掌握有一定的困难。特别是在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也大多为退职村干兼任,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根据现状推测,“十四五”期间,我市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的比例快速增长,到2025年可达11.9万人,老龄人失能比例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任务艰巨。同时,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增多,养老服务专业化、多样化要求提高,失能失智刚性需求凸显,养老服务消费也会逐渐增长。如何使有限的资源、财力发挥更大的作用,既要保障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又要提高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的精准、效率,这给养老服务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挑战。

三、几点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强化举措,创新探索,积极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型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主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做好“品质”养老,真正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一)增强养老服务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根据我市老年人口发展速度、老年人结构变化情况,系统谋划未来养老服务和老龄事业发展,科学编制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加快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点规划和建设,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布局、规模、档次、服务范围以及资金保障、用地安排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建议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纳为每年民生实事工程,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二是强化协同协作。自上而下进行系统梳理,细化政府部门养老服务的职责分工、协同机制,推动老龄工作委员会实质化运作,协调解决养老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目标时间节点和具体推进措施等,一体化推进养老服务各项工作。民政、住建、资规、发改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新建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在项目规划、方案审查、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和运营管理等环节严格把关,民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参与验收。三是注重政策创新。健全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综合政策体系,加大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从土地使用、贷款贴息、基础设施配套以及税收减免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争取和安排项目支持社会办养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打造几个中高端的亮点,以点带面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快速发展。强力推进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按照“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有提升”的原则,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公办养老机构,通过提供免租金、发放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的管理团队,争创养老服务靓丽品牌。

(二)构建以老年人需求为中心的全方位、多样化供给体系。一是增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床位建设,采取购买服务、资金补助等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物业、社区卫生院、村卫生室、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为有需求的老人,特别是高龄、独居、生活困难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医疗保障、精神慰藉等多样化上门服务。推行居家养老智慧化建设,引进专业团队进驻潜山发展智慧化养老服务,依托智慧养老系统平台,实现各类为老服务资源与居家老人养老服务需求的有效匹配和对接,同时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线上监管力度,确保服务质量。二是引导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引导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利用新建小区配建的养老用房及设施,采取无偿或低偿提供场地的措施,建设集日托、短托、长期照护、助餐、助浴等功能于一体的为老服务综合体。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规则,已建成居住(小)区和老旧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通过回购、租赁、置换、改造等方式补足,切实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借鉴黄泥镇龙坦村老年活动与老年助餐相结合、梅城镇彭岭社会化餐饮服务与老年助餐相结合的理念,推动老年助餐便民化、经常化、规范化。三是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针对农村敬老院存在的问题,按照保民生、兜底线的原则,推进养老资源功能调整和区域整体联动,设立1所精神疾病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着力打造3所区域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变管理主体,由乡镇管理变为市民政局直接管理,实现特困精神障碍患者和失能失智老人的分类集中供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维修和改扩建力度,对一些无法改造提升或改造提升投入过大的敬老院实行整合、关停、并转,对撤并的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按照自愿、就近原则统筹到邻近敬老院,实行跨乡镇集中供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四是规范互助式养老场所建设。出台管理办法,对有爱心、有能力的村民将自建房屋改造成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对其中做得好的给予适当的以奖代补,使其能充分体现公益。

(三)促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发展。一是加快医养结合养老发展。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单独设置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医疗服务点或成立养老机构,可在市立医院新区和潜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设立医养中心,实行“医养结合”、两院合一,打造医养结合新模式。发挥县域医共体作用,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合理配置提供上门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生,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进行合作,定期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义诊和相关护理技能知识培训,破解上门服务难。二是康养结合上寻求突破。围绕养老产业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平台,谋划和推进一批引领作用明显、带动效应显著的养老产业示范项目,引领带动全市养老产业转型升级。依托天柱山生态环境优美的区域优势,利用龙潭康养基地、天柱山康养小镇休闲养老基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一批集休闲、养生、居住相融合的高端养老服务机构,为有文化旅居、健康养生、休闲度假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龙潭康养中心要尽快招商运营。三是强化养老产业重点项目储备、建设。利用潜山生态宜居环境优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优势,着力招引、培育和发展康养旅居养老产业,建设康养小镇、颐养社区等,吸引长三角地区养老人群来潜养老。争取更多的养老项目资金落地潜山,促进康养度假产业发展。

(四)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天柱山旅游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类专业,在招生、学费等方面实行特殊政策,鼓励更多年轻人投身于养老服务事业。制定养老护理员培训计划,民政、人社、妇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利用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方案,实现培训专业化、规范化。加强对养老服务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公办养老机构配备专业管理工作人员,同时定期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骨干管理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企业 (组织)负责人和镇街(村居) 养老工作人员等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人员参加政策理论和实操培训,重点培训养老行业法律法规、养老机构管理模式、养老机构业务流程、养老服务风险防范、养老服务质量标准等内容,提高养老服务管理能力。二是切实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待遇。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薪资福利制度和绩效奖励机制,落实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政策,确保高素质、高水平从业人员能够得到相应的报酬,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做好养老服务人才评价工作,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等制度,拓宽职业发展空间。鼓励、倡导志愿者与敬老院开展结对互联活动,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群体,努力形成以专业人员为骨干、服务从业人员为主体、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队伍。

 

                                               (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

                           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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