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我市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29
阅览次数:

为促进我市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更好地帮助和保障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根据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12月上旬,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就我市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梅城镇新桃园社区、天柱山镇林庄村、黄泥镇中心小学调研走访,了解村居及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情况;召开了由市民政局、教育局、妇联、团市委等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调研,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市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现状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来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在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机制、摸清留守儿童底数、解决留守儿童存在的监护、教育、生活困难等问题、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初步建立了留守儿童关爱机制

2017年,我市印发了《潜山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潜政秘〔2017〕1号),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16个乡镇和开发区均配备了儿童督导员,183个村(居)配备了儿童主任;市妇联牵头在全市建设了“儿童之家”示范店6个、“儿童快乐家园”6个、乡镇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16个;市教育局在全市156个教学点都建设了“关爱留守儿童之家”,并出台了管理办法;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等部门都各尽其责,我市留守儿童保护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成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幸福感明显提升,安全更有保障。

(二)准确掌握了留守儿童情况

由市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等部门协助配合,根据留守儿童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实际监护情况、监护类型、家庭经济来源、救助帮扶等情况,为全市留守儿童建立了档案,将相关信息录入了《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分类动态管理,每季度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截至2020年10月全市共有留守儿童8038人,其中6周岁以下632人、6-12周岁4503人、13-16周岁2903人。

(三)基本形成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

我市积极动员,发挥各方力量,初步形成了一张覆盖到边、监护到底、关爱到位的工作网络。一是以父母亲属为主体的家庭监护网络,依法履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二是以基层组织为主体的村(居)管护网络,把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关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职责;三是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着重对有问题苗头的留守儿童进行对口帮助,利用每个学校“关爱留守儿童之家”平台,使留守儿童感受到“家”的温暖,充分发挥了学校在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中的阵地作用;四是以妇联、共青团及爱心组织等为主体的社会呵护网络,为留守儿童送温暖、献爱心、圆心愿、帮教育,予以亲人般的关怀;五是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坚决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打击侵害留守儿童利益的犯罪行为。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紧密联系,互相配合,齐心协力,切实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和生活学习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促进广大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够健全等方面,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建设有待加强。

三、几点建议

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隔代抚养和隔代教育等原因,部分留守儿童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导致他们心里受损,甚至出现行为偏差,严重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影响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关心,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一)坚持家庭尽责不缺位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并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教育,强化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提高父母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处理好外出务工与教育子女的关系;要发现树立先进典型,运用法律手段教育劝诫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惩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坚持政府主导站好位

各乡镇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建立数据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爱心企业及人士和志愿服务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予以关爱保护。民政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评估帮扶机制,强化监护干预机制,进一步健全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防范监护缺失、逃学缀学、意外伤害等事件发生,维护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和安全,兜住社会道德底线。市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留守儿童源头治理,全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为父母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要大力发展区域经济,落实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降低门槛,提供支持。

(三)坚持学校教育不失位

教育部门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培育留守儿童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人格品质,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为留守儿童及时提供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与思念情绪;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班主任等教职工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要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治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特别是假期管理的“空档期”,要主动与留守儿童所在地基层组织、监护人或受委托监护人联系,做好交接工作,防止安全管理失控;要利用好关爱留守儿童之家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实践活动,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为留守学生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学习环境。寄宿制学校还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四)坚持全民关爱多补位

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协调联动,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在涉及流动人口的企业,开展父母责任教育,敦促企业为农村留守儿童随父母进城创造条件。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围绕教育关爱、文化生活、帮扶维权等内容,为留守儿童提供亲情陪伴、精神慰藉、助学帮困等服务。各级妇联组织要依托现有的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等活动场所,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各级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关爱与服务工作。相关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鼓励开展社会志愿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

                        2020年12月
打印本页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