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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寿县、和县考察学习创建代表活动室及代表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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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也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支撑。代表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决定人大工作的成效。因此,做好代表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县今年将以代表活动室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全面推进代表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常委会于5月下旬组织了专题学习考察,并于7月下旬召开主任会议听取考察汇报,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现根据主任会议意见,将考察报告全文印发。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28日~2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建平率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人事代表选举工委负责同志及源潭、黄铺镇和油坝乡人大主席组成考察组,专程赴寿县、和县考察学习创建代表活动室及代表工作。考察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寿县双桥镇、寿春镇、和县石杨镇有关代表小组活动室实地察看了解,并听取了两县人大常委会和相关镇人大负责同志关于代表工作的经验介绍。现将两地创建代表活动室及代表工作主要做法及我县下步此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寿县主要做法

寿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工作,注重抓代表工作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代表小组及活动室建设等,保障代表活动更加有效地开展,促进代表作用更加充分地发挥。

1、设立代表联络工作机构,保证有专人抓代表工作。2012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后,从人事代表选举工委中适时分设代表联络工委,设工委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2名,负责年度代表工作意见起草、代表活动安排、代表工作制度制定、代表意见收集、代表议案建议督办、代表信息联络、代表工作总结等,为代表工作正常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2、指导乡镇组编代表小组,强化代表活动室建设。寿县目前共有省人大代表小组1个(代表活动室设在县一中)、市人大代表小组2个(代表活动室分别设在县公安局、检察院)、混编代表小组146个。该县人大常委会把今年作为代表小组建设年,着重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一个载体”是人大代表活动室,“两项制度”分别为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和代表接待选民制度。今年3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乡镇人大主席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人大着力做好代表小组活动室规范建设工作,为代表正常开展活动提供阵地保障。代表活动室建设,必须做到“五个有”:一是有组织。结合人事变动,及时更新调整小组成员;按照有利于牵头组织活动的原则配备小组组长;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可按照选区分散编入各个小组。二是有场所。按照因地制宜、务实管用的原则,确定代表小组活动室。活动室应具备基本条件,有标志标牌、桌椅和文件柜。对活动场所的面积、楼层、装修等硬件设施不做硬性规定,不讲究升级达标,只讲究整洁够用能活动就行。鼓励设立专用代表活动室,条件不允许的,可一室多用。三是有制度。根据代表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代表小组职责,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各项制度,如代表小组学习制度、视察调研制度、联系选民制度、评先评优制度等,并将制度上墙,规范代表小组活动。四是有资料。公布小组成员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配备必要的书籍、报刊和杂志,为代表增强履职能力提供学习条件。五是有记录。安排专人认真做好代表小组活动记录、代表为民办实事记录、接待选民记录、小组座谈讨论记录等,做到不缺不漏,完整地记录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情况,体现代表活动的痕迹和效果。

3、加强实践创新,推动代表工作良性发展。一是代表培训实现全覆盖。去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为期3天的全县基层初任县人大代表培训班,并指导各乡镇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进行基本法律、基本制度、基本要求的学习和培训,实现了各级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二是编印《人大代表履职手册》。为了激励代表扎实有效地参加小组活动,编印有代表履职的基本法律以及代表工作各项制度的履职手册,并要求代表本人认真记录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心得体会等,以此作为检查每一位代表闭会期间参加活动的依据。三是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终有总结。县人大常委会对各乡镇代表工作给予经常化、制度化的指导,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终有总结。今年代表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小组活动室建设和制度建设、议案建议的交办和督办、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组织安排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活动等。多数活动是采取上下联动的形式开展的,力求工作效果最大化。四是人大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有新规。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下,县政府于3月份出台了关于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实施办法。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可就会议议题或有关工作发表意见。

二、和县主要做法

2008年起,和县在全县代表小组中开展了“五有三簿五上墙”为主要内容的代表活动室创建活动。2010年,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几年来,由于代表小组活动的规范开展,代表履职积极性明显提高,在县、镇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提交了很多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与选民的联系更加紧密,帮助选民解决了许多民生问题,切实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作用。

1、抓动员培训。2010年4月,在历阳镇召开现场会,就全面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辅导,并组织各镇人大主席、人大秘书、部分代表小组组长实地参观了三个代表活动室建设情况。会议要求各镇抓1至2个试点,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再分步实施、全面推进。

2、抓编组建设。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多方征求意见,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将全县240余名县人大代表、710余名镇人大代表编入68个代表小组。每年初,各镇人大根据代表变动情况,对代表小组的编组、组长的选配等进行调整。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各镇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用型人大代表活动室,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以与其他类型的活动室合用。截至2013年5月,全县共建60个人大代表活动室,其中专用型活动室43个。在人大代表活动室,相关资料、规章制度、代表信息以及小组活动计划等制成图版、布置上墙。功桥镇、善厚镇各代表小组还将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印制成“便民服务卡”,发放给本选区选民,在群众遇到困难时能及时找到人大代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石杨镇、历阳镇、乌江镇的人大活动室将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评选条件张贴于代表活动室内,鼓励代表立足本职工作岗位,争当优秀代表。

3、抓制度建立。2010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出台了《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人大代表五四三二一制度》、《关于开展县镇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县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各代表小组组织代表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在各代表活动室内上墙公布。

4、抓活动成效。为切实保证代表小组活动取得实效,让县、镇人大工作保持紧密联系和良好互动,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于每年初下发《关于加强代表小组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指导意见》,规定各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代表活动应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以及群众集中关注的问题,以代表集中学习、视察、调研等形式进行,务求活动实效。同时,着重要求各镇和各代表小组制定、公布本年度基层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的计划,组织好选民现场对代表进行监督和评议,县、镇人大将选民的评议意见和评测结果收集整理,转达给代表本人,并将此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和换届时推荐为下一届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三、我县下步打算

借鉴寿县、和县两地创建代表活动室及代表工作主要做法与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安排,考察组提出“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思路,即先行安排源潭、黄铺镇和油坝乡分别选择一至两个小组先行试点,可选择安排条件相对较好的代表小组,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代表活动场所,可单独设立活动室,也可一室多用,配置必要的设施和资料,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计划,并悬挂上墙;定期组织代表开展相关活动,建立活动记录,使活动开展逐步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县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要跟踪指导,支持协助有关乡镇人大开展好试点工作,必要时可安排县内有关媒体现场采访报道。待试点结束,再以适当方式在全县总结推广,逐步实现代表工作“五四三二一”制度目标(即:1、代表五带头,带头学法、用法,带头执行政策,带头发展经济,带头扶贫帮困,带头恪尽职守;2、代表每年至少参加四次代表小组活动;3、代表每年要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民主与法制建设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提出三件以上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代表每年至少走访或接待本选区选民两次,向选民宣传法律和党的政策,了解民情、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与要求;5、代表每年要向选民汇报一次履行职责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考察组)
                                                                                                                                                                    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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