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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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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扶持力度,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1、加大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投入。要积极争取国家重点林业工程造林优质种苗、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油茶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和粮食补贴资金,建立完善林木良种、森林抚育财政补贴制度。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投融资制度改革,实施好国家扶持林业产业发展的贴息贷款政策。统筹使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林业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资金、农业产业化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等,并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油茶产业、丰产用材林基地、竹产业发展的支持。

2、建立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机制。对商品用材林,简化森林采伐审批环节,可依据林权证直接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实行采伐公示制度,推行按蓄积量单项管理。引导经营者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可依据经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确定森林采伐限额。推行伐区简易设计,森林经营者对伐前、伐中、伐后自主管理,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非规划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由经营者自主经营、自主采代,林木的采伐数量、方式、采伐年龄由经营者自主决定,经营者可随时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依法凭证采伐和运输。

3、规范整顿林产品市场秩序。依法整顿和关停技术含量低、经济效益差、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木竹加工企业或生产项目,严格规范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市场行为,依法查处乱砍滥伐、非法收购运输和违法经营加工木竹的行为。实施林业标准化和大型批发市场林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开展打击侵犯林产品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林产品专项行动,遏制规模性侵犯林产品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林产品流通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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