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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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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曹立全副主任带领我们就此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期间,我们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我市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情况汇报,深入到余井、梅城两镇及民政办了解基层民政工作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的掌握了我市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现状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我市16个乡镇及开发区都设有民政办公室,有分管领导,有专人办事;183个村(居)设有便民服务中心及民政窗口;全市乡镇共有基层民政工作人员32人,其中专职14人;每个村(居)配备民政专兼职工作人员1名。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关爱弱势群体,做好社会救助等工作。
  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规范管理,积极开展保障对象核查、动态管理工作,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制度,做好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资金发放工作。2018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8731.48万元,特困供养资金2490万元。全面履行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职责,积极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救助等工作,投入1373.35万元为低保、特困供养人员、重残、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对象共75782人代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共医疗救助了176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24.9863万元;为全市173名孤儿发放生活费用188.34万元;为6619名重残对象发放护理补贴资金458.53万元,10238名困难残疾人共发放生活补贴资金687.4万元。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工作,核报患者住院期间合规医疗费用,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据实发放其监护人监护补贴。积极主动开展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19人,使用救助资金33.6万元。
  (二)突出应急处置,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突出应急处置,全力做好2017—2018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下拨冬春救助资金374万元、棉被1260床、棉衣360件,共计救助16366户27808人,确保了全市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认真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等各项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网络、悬挂横幅、宣传栏等手段宣传“5.12”防灾减灾活动知识及自救互救的具体方法。多措并举助力社区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结合“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验,积极推进源潭镇双峰居委会、水吼镇马潭村、黄铺镇黄铺村、梅城镇东关居委会申报全国(省)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推进乡镇报灾工作,及时创建“民政救灾”QQ工作群,对基层灾害信息员进行业务网络培训,顺利完成1月份冰冻雨雪及5月份风雹灾害和7月4日暴雨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及重建工作。
  (三)保障军人权益,做好退役士兵安置等工作。
  成立潜山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在全市镇(乡)村(居)均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从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人员达202 人。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全年为6373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抚恤补助经费2911.2万元,为206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390.3万元,为52名西藏、新疆义务兵发放一次性奖励52万元;在春节、“八一”慰问驻军和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向驻潜部队和优抚对象送去慰问金(品)共计28万余元。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一年来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64名和转业士官13名。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安排专人到安全指挥部值班,多次参与信访接访活动,目前信访形势稳定;帮助、指导各乡镇对2004年—2010年货币化安置的转业士官和2004年入藏士兵开发专项岗位,帮助并督促其上岗。
  (四)强化履职尽责,做好社会管理工作。
  加强地名标准化管理,完成王河、黄泥街道居委会更名工作。优化城市社区区划调整,将城区9居委会调整为6个,社区服务功能有力提升。做好撤县建市工作,搞好撤县设市跟踪衔接和申报后的相关业务对接工作,协助筹备了设市成立大会。扎实开展婚姻和收养登记,全年办理结婚登记3700对,离婚登记1060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448对,收养登记23件,各项登记合格率达100%。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6个,并对164个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完成全市183个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一肩挑”比例大幅提升,超额完成了市委组织部下达的指标任务。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为全市80岁以上13293名老人,发放高龄补助金404.57万元;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227件,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提供了方便;实施“银龄安康”工作,全市10797名老年人参保意外险,截止目前,已赔付115人39万元。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较好,但根据不断发展的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基层民政工作任务,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差距,当前着重需要解决的有以下两个方面问题。
  (一)民政工作力量薄弱。民政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与民政系统人员编制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影响了民政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民政发展观念与服务理念有待提高。了解群众需求不够细致,保障群众权益方面做得不够,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基层民政工作能力与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
  四、几点建议
  (一)健全工作机构,完善服务体系。
  抓住机构改革契机,探索组建一个市级中心,负责民政服务工作的业务统筹、综合协调、政策咨询、督查指导、社会事务的统一受理等;在乡镇设立民政所,并创新管理体制和级别配置,推进编制岗位落实;落实安庆市、潜山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村(居)民政专干配备,真正实现全覆盖。积极搭建民政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两个服务平台,实现市乡之间、部门之间的救助资源和民政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时效和精准度。构建市、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健全以市级中心为主导,乡镇民政所和村(居)民政服务站(服务窗口)为依托,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纵向贯通、横向衔接、立体覆盖的基层民政服务网络。
  (二)实行清单管理,规范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省民政厅《乡镇办理的民政事项清单》、《村级办理的民政事项清单》和《社区办理的民政事项清单》,将清单所列的民政为民服务办事事项纳入“一站式”服务平台,同时规范办事流程,推进各类办事事项向基层下沉和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便利群众办事创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运行机制,防范廉政风险,在为民服务中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提升民政工作效能;深化业绩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基层民政人员“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不断增强其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强化权力监督,依托多种载体实现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管理规定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以公开促进民政工作公正公平,全力打造“阳光民政”。
  (三)加强技术支撑,提升软硬件水平。
  整合网络资源,结合“智慧城市”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民政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逐步整合现有的社区网格化、老龄服务、救灾应急、优抚服务、低保审批、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各类信息化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的互通和共享,形成民政数据“一张网”。改善镇村民政工作办公条件,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强化档案管理,及时整理归纳各类业务资料,建立电子档案和台账,做到“归档合理、资料齐备、详实可靠”,全面提升软硬件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完善培训制度,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确保政策执行高效精准;激励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逐渐推进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事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政策奖补力度,积极推进民政工作领域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多渠道吸纳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其作用,有效缓解基层人手紧缺的矛盾;积极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加快推广和规范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做好志愿者招募使用、志愿服务项目管理、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等工作;在基层广泛开展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和文明创建、邻里互助为重点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升活动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

                                                                                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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