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余飞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余佩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余龙珍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瑭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马燕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冯翎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月红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海英的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汪秀峰的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怡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方荣荃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余江海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学德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江水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