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永忠为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成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杨友云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孔剑平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徐瑛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王永忠为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成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杨友云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孔剑平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徐瑛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