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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海宏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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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海宏辞去潜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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