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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潜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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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5月6日,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党组成员徐传胜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潜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编制情况的报告》,审查了《潜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文本。

会议认为,该规划立足市情、内容全面、基础扎实,认真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优化了全市现代化建设国土空间格局,统筹了空间保护和发展需求,为“十四五”及更长一段时期我市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了空间保障。

在原则审议通过《总体规划》的同时,为使规划编制成果更加优化完善,综合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优化规划成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总体规划》顶层设计,确保国家战略和省、安庆市、市委要求全面落实。

二、健全规划体系。按照统筹推进“多规合一”、加快构建“一张图”系统要求,尽快启动、加快推进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实现各规划底图叠合、指标统合、政策整合。

三、强化规划管控。强化《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底线管控作用,强化边界管控,落实用途管制,确保实现自然资源保护到位、开发有序。

四、严格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威性、约束性,严格监督和推动我市国土空间规划落地落实,将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有序推动落地实施,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实施规划全过程管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作出重大动态调整的相关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提供法治保障。

         

                              潜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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