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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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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

5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昌文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将检察建议工作作为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在帮助被建议单位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深化市域社会治理、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经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确定上述报告满意度测评为满意等次。

会议指出,我市检察建议工作仍然存在重数量轻质量、检察建议的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跟踪督促落实不够、工作合力不足等问题。对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拓宽检察建议监督渠道

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主动走出去深入了解各方面的情况,从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中发现线索,找出问题,在司法办案中发现问题,拓宽检察建议问题的来源。

(二)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

规范建议制发、送达、备案等程序,在制发检察建议时要深入调查核实,把好事实关和法律关,保证检察建议精准度。要建立类案分析研判机制,提升类案监督意识,实现“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增强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检察建议跟踪问效

做好检察建议的跟踪、督促,及时掌握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采纳检察建议、拒不整改落实的,采用抗诉、提起公益诉讼、纠正违法等监督措施,依法跟进,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合力

加强与监察委员会、其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协调配合,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依法治市考核。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加大检察建议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检察建议工作的良好局面。

以上意见,请市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在两个月内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潜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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