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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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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5月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丁梅生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潜山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市住建局局长叶小兵、交运局局长刘会正所作的《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审计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部署组织有力,责任分解明确,措施执行有力,整改成效明显。各被审计单位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强化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整改完成情况较好。经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确定上述报告满意度测评均为满意等次。

会议指出,我市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还存在思想认识有偏差、制度执行有欠缺、问题整改有差距、查出问题有反复等问题。对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审计整改责任

强化审计整改政治责任,严格夯实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财经底线意识,克服重审轻改问题,将落实审计整改与推动部门单位改革创新、加强内部管理控制结合起来;将落实审计整改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结合起来;将落实审计整改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聚焦审计揭示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综合施策、立查立改、对账销号,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制度落实,确保审计整改到位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查出问题、实施整改、检查监督、评价考核”的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认真剖析审计查出问题的根源,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通过举一反三,加大源头治理,着力破解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支出进度缓慢等“屡审屡犯”难题,促进从具体问题整改向制度建设推进。强化主管部门和直接责任单位上下联动,推进相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压实牵头责任、承办责任、协同责任,有效形成责任链条和整改闭环,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加强跟踪监督,发挥“经济体检”作用

审计部门要指导与规范、督促与帮助相结合,持续跟踪督促检查,综合应用审计成果,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原则,严格审计计划管理,加强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更好发挥审计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服务保障作用。找准审计监督的着力点和立足点,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聚焦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项目推进、重点专项资金绩效、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化对整改清单的综合分析和分类管理,研究制定分类整改标准,完善“对账销号”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在“治已病”基础上有效实现“防未病”,更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上意见,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并由市审计局、住建局、交运局将贯彻落实情况在两个月内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潜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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