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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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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10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张义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潜山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潜山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在资产变资本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制度化水平,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不断健全,管理成效显著提升,较好的助力了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会议测评该报告满意度等次为满意等次。

会议指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增强,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闲置资产清查盘活力度还需加大,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有待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少数单位存在底数不清、账实不符、资产配置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管理基础。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克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重审批轻监管”的思想,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使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进一步加大清产核资力度,全面摸清家底,完善资产台账,做到实物清楚、权属明晰、数据准确、账实相符。充实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力量,明确专人专岗,强化考核、检查和问效,确保国有资产管理从上到下有人抓有人管。

二、强化监管职责,完善制度机制。

要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梳理并完善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相统一的涵盖各环节的管理办法和全方位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从采购、验收、登记、领用、盘存、出租出借、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管链条,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探索建立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享调剂和调配统筹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全覆盖,构建符合实际、方便监管、便于统计的国有资产监管大格局。

三、强化数据运用,提高管理水平。

要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大力推进国资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核算,部门决算等系统有效衔接,实现国有资产信息多元采集,共享共通,多方利用。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预算联网监督的有效衔接,全面完整反映各类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等基本情况,提高监管实效。加强全市国资管理队伍建设,设立资产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加大信息技术等培训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强化资产管理信息公开,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四、推进改革创新,提高管理效益。

要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更好的与项目对接,优质资源向国企集中,闲置资源向市场主体放开,农村资源向公益事业服务,征迁后土地资源尽快形成净地报批。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推进整合重组,优化资产结构,激发活力、提升竞争力,助推国有企业做大做强、高质量发展。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认真排查历史遗留问题多、长期闲置或存在流失风险的国有资产,如闲置校舍、公租房等,结合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及审计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梳理分类,将化解责任明确到相关部门、乡镇和具体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确保闲置资产充分得到盘活利用,发挥效益。

以上意见,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并由市财政局(国资办)将贯彻落实情况在六个月内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潜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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