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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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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康刘清

(2022年8月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为促进和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了解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情况,认真分析《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法律贯彻实施力度,加快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常委会负责同志带领常委会部分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并分成四个小组,于7月中旬对我市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检查组赴12个乡镇(经开区)及有关村和涉农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召开了环潜水河、环天柱山、环浒山湖、城乡融合四个片区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集中听取了五大振兴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及其他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法律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座谈会,全面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征求意见与建议。执法检查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各组关于执法检查有关情况的汇报。受执法检查组的委托,现将此次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基本情况

一是脱贫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坚持把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工作底线,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动态监测和帮扶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面做好抓产业就业促增收、抓乡村建设促提升、抓易地扶贫搬迁促帮扶和继续实施义务教育改薄等工作,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有效衔接。创新理念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创新开展“四宜”特色村镇试点,电子商务、生态康养、全域旅游等富民增收产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

二是主导产业实现提质增效。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53万亩以上,建成全国最大瓜蒌种苗供应基地,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黄铺村“小田并大田”纳入省级试点,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6%,获评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发挥生态旅游资源禀赋,打造一批旅游名镇和示范点。

三是人才培育力度持续增强。重点培育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三产融合、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乡村科技等五类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2021年以来,成功帮助企业申报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3个,选派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108人,组织各类创新创业培训班49期2157人,全市4家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累计带动2566名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实施教育类项目132个、总投资2.6亿元,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人才向基层倾斜,持续提高乡村医生在职及养老待遇,实现全市176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有力夯实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四是文明乡村建设步伐加快。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坚持市乡村三级联动,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47个,推动乡村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宣传教育和文明超市、村民大食堂等新型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法治进乡村”活动,办好“网聚潜山”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潜山好人等评选活动;大力整治豪华墓葬、违规操办现象,健全完善“一约四会”制度。依托舒席、桑皮纸、陶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古皖文化元素,保护和弘扬优秀文化。实施“红源潜山”保护利用系列工程,加强红色主题宣传教育。全市19个公共文化场馆和174个村级文化服务中心组织开展“送戏进万家”“戏曲进校园进乡村”“乡村春晚”等文化惠民活动,丰富农村文化服务供给。

五是美丽乡村建设卓有成效。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出台《潜山市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意见》,开展省级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工作。整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建成环天柱山、环潜水河、环浒山湖3条美丽乡村示范带和295个美丽乡村示范点,荣评首批全国美丽乡村优秀城市。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一、二期工程,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行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4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90%以上,我市荣获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安徽省“2019年以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成绩突出县(市)”称号。建立市乡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6.7%。治理中小河流171公里,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果获国家林草局专家组充分肯定。

六是农村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以党建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面实现“一肩挑”。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长效机制,黄铺村党委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通过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班子年龄、性别、学历结构大幅优化。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三农”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培训及挂职锻炼,有效提升干部履职尽责能力。选派186名干部到63个脱贫村、重点村任职。谋划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党建+信访”工作机制,推进党建优势与信访工作深度融合,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黄铺经验”和“五议三公开两参与”工作法全面推广;在20个村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试点,选派21名金融“村官”进村入户,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贯彻力度不足。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该法的学习和宣传存在不足。一些职能部门和乡镇对该法缺乏深入了解、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没有把《乡村振兴促进法》摆在“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保障“的核心位置。部分地方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培训、教育宣传不够,方法和思路不多,基层群众对《乡村振兴促进法》了解不深,普法效果不够显著。

(二)合力发挥不够明显。一是部门合力发挥不明显。乡村振兴工作是党在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抓手,五大振兴牵头部门职能相互交叉,但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五大振兴牵头部门聚焦本单位职能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较为有力,但牵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存在“各自为政”现象,部门之间配合亟待加强。二是村级合力发挥不明显。部分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存在“两张皮”的现象,少数驻村工作队员对农村工作不熟悉、进入角色慢,工作开展滞后。三是干群合力发挥不明显。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角,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规划引领作用不够。乡村振兴需规划引领、示范先行。这几年我市虽然在示范引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如潜水河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去年获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支持,但是在村庄规划编制方面有所滞后。《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优化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发展布局”“依法编制村庄规划”,目前全市只有6个村庄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72个村确定了编制单位,尚有69个村没有启动编制、33个村计划在2023年编制。

(五)产业发展动力不足。农业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业产业规模较小,技术含量不高;品牌资源整合不足、影响力不够,市场竞争力不强,集群效应不显。

三、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一)接续奋斗,持续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我省104个县(市、区)分为先行示范区、正常推进区、持续攻坚区三类,我市属于持续攻坚区,乡村振兴首要任务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把防止返贫致贫、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工作底线,全面完善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坚持“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逐户逐人精准制定帮扶措施。推进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建设,严把质量关和过程管控关,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脱贫群众增收效果。

(二)形成共识,凝聚合力抓落实促发展。要积极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政治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督促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加强督查、总结经验,为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工作协同、督促检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一抓到底的工作合力。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党员干部要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政策解读和评论引导,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体主动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来,为乡村源源不断注入发展新动能,推动“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统筹规划,进一步明晰乡村振兴发展思路。要坚持规划先行,加快完成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要参考《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编制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拓展乡村特色产业,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并注重以村为主、以乡镇或以区域为单元来申报产业项目,以获取更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帮扶。要启动行政区划调整,建议“数量调减、布局调优”。市、乡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控制好规划,让当地发展沿着规划设计内容持续科学的执行,避免走弯路、走错路。

(四)聚焦产业,进一步推动农村产业优化升级。一要推动农特产业转型升级。要以乡村资源、产业基础、人文历史等优势为依托,因地制宜发展农特产业,整合农产品品牌,提高公共品牌影响力、竞争力,打造龙头企业,发展产业集群,带动农业农村持续发展。二要推动农业“接二连三”。要通过延伸、强化产业链,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整体升级,实现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提质发展,农产品电商产业加快发展。三要培育农业农村新业态。要积极培育乡村旅游、乡村民宿、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智慧农业等新兴业态,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以新业态支撑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五)强化保障,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要素供给。一要加强人才保障。要在引留机制、政策保障、发展平台等方面优化政策措施,对各类人才给予补助和支持;要加强农村创业园、孵化基地、博士后工作站、人才驿站、青年之家等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为乡村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要选优配强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同时加强教育培训,并选派年轻干部到长三角发达地区、基层一线、项目一线接受锻炼,全面提升乡村干部队伍的能力水平。二要加强用地保障。在村庄规划编制中,要统筹新增和存量用地,保障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土地在农业农村中的基础性、引导性、控制性作用。要盘活存量资源,多措并举整合利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保证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三要加强资金保障。要加大财政投入,将培育和壮大优势产业作为支持重点,并逐步提高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建立“三农”财政稳定投入机制,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确保项目资金高效使用。要拓宽乡村振兴资金来源渠道,建立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六)三“治”并举,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治理。一要提升自治水平。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群众自治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完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机制,健全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机制和村务公开制度,发展群众“家门口”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二要推进法治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家书屋等阵地场所,持续化、常态化进行农村法治宣传;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鼓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三要强化德治引导。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坚持正面引领、典型示范,以此为村民提供普遍认同的行为规范和约束准则,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认知、认同、遵守,形成村民的“行为自觉”,为实施乡村振兴打下更为坚实的群众基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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