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市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2-07-12
阅览次数:
市人民法院:

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黄东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各类商事纠纷,不断提高商事审判能力,着力改善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经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确定报告满意度测评为满意等次。

会议指出,我市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商事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案件审理难度逐渐提升;二是审判力量严重不足,案件分配机制不够完善,团队老化、断层问题突出,影响审判质效;三是府院联动长效机制尚未形成,破产基金还未建立,相关部门和法院沟通协调、信息互动有待加强。对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增强大局意识,服务经济发展。要坚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服务民生、服务企业摆在突出位置,切实从“一改两为”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商事审判工作,把握处理关键环节,注重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妥善处理多元化的商事纠纷,发挥司法对利益关系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作用;要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化司法服务,依法平等保护好各类商事主体合法权益,着力降低当事人上诉率和案件的发回重审率;要强化司法裁判对市场运行的规范引导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审判水平。要充实一线审判力量,配齐司法辅助人员,破解案多人少难题;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商事法官驾驭庭审、裁判说理和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同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打造专家型商事审判队伍;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完善科学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继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全面提升司法效能;要统一裁判尺度,完善内控制度与管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做到“同案同判”,维护司法权威;要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长效机制。要优化商事案件执行的环境,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积极推动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与法院之间的协作联动,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更好地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加大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力度,形成破产工作的合力,依法妥善处置“僵尸企业”,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要尽快设立破产基金,争取财政支持,引导破产管理人将受理案件所得报酬的一定比例注入破产援助资金池以及广泛吸引社会捐赠,专项用于“无产可破”案件中所发生的破产费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到商事审判工作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要积极组织开展对市场主体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市场主体的风险防范意识。要充分发挥好网络新媒体平台作用,通过案件公开审理、庭审网络直播、发布典型案例、制作法制专栏等方式,广泛开展对商事审判工作的宣传,以商事案件为依托,积极宣传商事审判及执行案件的典型案例,巩固和扩大商事审判的社会效果,树立法治环境正面形象,提升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知名度。

以上意见,请市人民法院认真研究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在两个月内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潜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6日

打印本页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