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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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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10月1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王松受执法检查组委托所作的《关于检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致力推进依法治市、促进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共文化设施数量逐年增加,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产品日趋丰富,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会议指出,我市在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方面还存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缺乏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不能精准供给、公共文化要素保障不够强劲有力等困难和问题。

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宣传普及力度。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贯穿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始终,认真落实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人民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二要深化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及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牢牢把握法定要求,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三要广泛开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学习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纳入普法工作规划,重点宣传法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干部群众对法律的知晓度。

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要盘活设施资源。加快推进市文化公园各场馆的投入使用,统筹安排资金对文化馆、图书馆进行布展和日常管护,让两馆尽早投入运营。充分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克服“重建轻管”现象,推进“建管养”一体化,避免出现多头管理、职责不清问题,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二要创新供给方式。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加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优质数字文化服务资源。三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投入公共文化服务。

三、完善服务保障体制机制。一要坚持规划先行。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融入城乡规划中,按照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兼顾服务半径、供给能力,科学规划、均衡布局,在新建扩建居民住宅区、老旧居民区改造、农村建设中规划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延伸、向人员密集区域流动。二要加强管理协调。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将公共文化服务与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让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在我市更好地贯彻落实。三要完善考评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和群众需求反馈、信息沟通、第三方评价等制度,加强服务质量监测,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四、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一要加大培育力度。根据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职能任务,科学合理安排人员编制,加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稳定人才队伍。加强文化人才培训,培养一批文化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切实提高人才队伍的业务水平、专项技能和整体素质。加强对现有演艺团体、民间文化队伍的扶持,大力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充分发挥其活跃基层文化生活的作用。积极培养文化协管员、文化辅导员、文化服务志愿者,建立配置合理的文化人才梯队。二要激发发展活力。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引进一批熟悉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富有创新意识、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健全人才培养、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为文化人才施展才华创造良好制度环境,吸引并留住一批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培育基层文化队伍后备力量,激发文化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五、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一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的匹配度。坚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继续做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免费开放和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推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让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贴近群众生活,让公共文化服务惠及更多群众。二要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涵。充分挖掘我市特色文化、乡土文化,推动供给主体多元化,以“订单式”“点单式”等方式优化供给结构,提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需求的无缝衔接。依托农村传统节庆活动,支持和鼓励农民文艺团体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升农民对农村文化事业的参与度。

以上意见,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并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将贯彻落实情况在两个月内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潜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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