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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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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9月1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张义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曾皖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面对诸多困难与压力,市政府及财税等部门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在组织收入、保障支出、规范管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市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提供了财力保障。审计部门在规范资金管理、监督权力运行、防范经济风险、保障人民利益等方面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经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确定上述两报告满意度测评为满意等次。

会议指出,今年宏观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就下步工作,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1、加强财政监管,防范财务风险。要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论证与测算,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规范预算追加等情况,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强化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确保预算执行效果;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偿还机制,切实防范财务风险;要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监管,提高国资管理水平。

2、加强财源建设,扩大可用财力。要不断优化财源结构,深入推进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增加税收收入。加快盘活政府存量资产,尽快实现变现,提高利用效率。

3、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效益。要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把更多的财力、人力、物力用在办好惠民实事上,健全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让群众享受到更多改革发展成果;要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多举筹措资金,确保实事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保障有序。

4、加大监督力度,落实审计整改。要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和审计成果运用;要加强镇、村财务管理监督,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对违反相关政策和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以上意见,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并由市财政局、审计局将贯彻落实情况在两个月内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潜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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