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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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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

7月1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正文所作的《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自2017年7月1日正式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强化组织保障,聚焦公益诉讼重点领域,广泛开展线索摸排,发挥诉前程序检察建议作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经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确定该报告满意度测评为满意等次。

会议指出,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还存在宣传力度不够、案源线索较为匮乏、监督合力有待加强、队伍建设仍需强化等问题和不足。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市检察院要提高公益诉讼工作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注重采用以案释法、以案促法的方式,及时公开群众关切的公益诉讼案件信息,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众参与度,争取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引导其积极有序参与公益维权。

2、突出监督重点,提升办案实效。市检察院要聚焦公益核心,把全面履职和突出重点相结合,长远谋划,合理整合办案力量,办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心的公益诉讼案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益诉讼实效;要按照公益诉讼必经的诉前程序要求,加强调解,充分发挥好其作用,进一步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加强对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促进行政机关积极整改、主动履职,增强司法监督实效;要注重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有效衔接,准确把握起诉条件,及时提起必要的公益诉讼,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正确履职,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综合监督效能。

3、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检察院要积极作为,主动向市委汇报,争取工作支持,落实检务保障措施;要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队伍自身的学习和培训,形成制度,不断提升公益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要积极与行政、审判机关协调沟通,探索并逐步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类机关执法工作培训,尽快搭建全面共享的执法办案大数据网络和对接信息平台,研究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以上意见,请市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在两个月内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潜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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