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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企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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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改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常委会负责同志带领常委会部分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并分成四个小组,于6月25日—7月3日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市政府、经开区、科经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局、源潭镇、黄铺镇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实地深入到工业经济、文旅农业、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等领域17家企业现场了解“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并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召开了企业、金融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三个层面的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征求意见与建议。执法检查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各组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受执法检查组的委托,现将此次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基本情况

我市企业均为中小企业,2018年入库税金占全市财政收入总额的76.8%,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固定资产投资的主力军,解决就业的主渠道,对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推动我市中小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府政策支持。市委、市政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工业经济与自主创新、首位产业、现代农业、外经贸发展、企业上市融资等领域相继出台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设立了发展专项资金;组建了总规模3亿元的首位产业引导基金,达成潜山市禾沛文旅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主动帮助企业争取省、市政策奖补与扶持,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政府支持与关爱,提振发展信心与潜能。

(二)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搭建融资担保平台,组建了皖源、潜源担保公司,推动皖源担保实质性加入全省“4321”担保体系,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平台;推动银企对接,开展“十名行长进百企”等活动,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创新信贷产品,金农易贷、贸易融资、劝耕贷、税融通、信易贷、助保金、动产抵押等一批信贷产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全市中小企业融资矛盾;降低融资成本,合理收取担保、过桥费用,积极助推企业上市。

(三)切实加强服务指导。夯实园区平台建设,把园区建设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温馨家园”,完善“水、电、气、路、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并启动了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园区发展活力与动力;开展“双四”活动,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企业制度化、走访企业宣传政策常态化,畅通企业意见投诉和意见办理渠道,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完善法律服务,打造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大力化解涉企矛盾,利用新兴、传统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成立了医药、文旅、刷业等6个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加强与企业联系,帮助指导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审批,简化办事流程;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实现中小企业市场退出便利化;推进“证照分离”,取消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变前置许可为事中事后监督;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降低企业用地、用气、人工等运行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年多来,我市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总计达4200余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受汇丰事件影响,我市金融生态修复尚需时日,部分企业失信难以修复;融资担保门槛及过桥续贷担保利率依然较高;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偏高,不良贷款化解难,防风险压力大,存贷比偏低;普惠金融基层空间大但金融机构动力不足,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二)人才问题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用工成本越来越高,高端人才、管理人才难引进,留不住;技术工人招工难、留人难。由于区位、待遇、生活环境等因素影响,年轻人才、技术工人不愿长留,部分中小企业用工的问题导致开工不足,影响产能和效益。

(三)组织领导有待加强。市政府没有成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协调机制不健全;市科经局作为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虽在工业企业方面履行综合管理职能,但对文旅、涉农、现代服务业企业方面没有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市金融办作为市内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部门,人员力量不足,职能需强化。

(四)普法宣传亟待加强。“一法一条例”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在开展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不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表示没有看过“一法一条例”法律条文;问卷调查显示,有半数企业负责人选择从“新闻媒体”途径了解新修订的“一法一条例”。

(五)服务指导仍有很大空间。我市尚未建立统一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存在“各自为政”现象,需要进一步整合;没有建立专门的企业投诉维权渠道,中小企业权益保护仍需加强;政府购买的涉企第三方服务需要加强监管,有的涉企服务项目费用较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培训虽然有所开展,但频次不高;对农产品品牌整合、文旅企业市场营销的指导支持不到位,企业反映比较普遍;政府采购份额预留难以操作,也没有出台针对性的举措;定期监督检查和统计调查及监测分析工作在实际中没有正式启动。

(六)政府政策支持仍需强化。政策奖补资金审批周期过长,兑现不及时,行政效率低下;有些支持政策还存在重点不突出,撒胡椒面的现象。

(七)企业自身发展面临诸多挑战。我市中小企业以传统企业居多,创新能力不强,活力不足,转型升级难;企业治理结构单一,管理模式落后,财务不规范,获取融资贷款难;企业体量普遍较小,抗风险能力差,面临被市场淘汰等诸多挑战与危机。

三、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狠抓政府及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学习“一法一条例”,采取专家解读、专题宣讲、专题学习等形式,促进公职人员知法、懂法,推动“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畅通送法进园区、企业渠道,利用各类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一个中小企业,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全面掌握相关法律,依法维护好企业及自身合法权益;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扩大覆盖面,提升知晓度,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为法律实施奠定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市政府要依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组织,充分发挥科经局牵头协调管理职责,定期听取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其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改进完善对中小企业的规划引领、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要强化金融办职能作用,加强对市内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不断改善金融服务中小企业的效能;要定期对职能部门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考核,积极探索建立中小企业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有关法律规定、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服务指导水平。要不断完善政府支持政策,着力优化政策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注重事先征求企业意见,合理设定奖补门槛,提升奖补资金行政审批效率,及时兑现,并建立效益评估机制;要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建立跨部门的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和专门的企业投诉维权渠道,加强法律、政策等各类服务信息供给,协调督促解决企业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要培育和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实行服务清单管理,规范价格收费,加强涉企服务监管;要加强政策研究,出台具体办法,进行有关指导,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要加强我市瓜蒌、茶叶等特色农产品的品牌整合力度和文旅企业宣传营销指导支持,帮助提升产品和服务市场竞争力,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壮大;要认真梳理企业合理诉求,依法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解决。

(四)优化金融支持,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加业务量,降低担保费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加大融资支持;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动产担保和权利质押融资,并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断提升企业资信度;要进一步推动银企对接,协调引导市内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用足用好普惠金融政策;要组织开展好失信修复工作,帮助企业重新步入正常生产经营轨道;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进一步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五)强化人才支撑,破解要素瓶颈制约。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在出台政府支持培养、引进人才的政策上必须尽快破冰;要支持校企开展对接活动,鼓励职业院校定向培养企业紧缺技能人才;要依法支持中小企业加强职工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企业营销、管理和技术水平;要加强企业家培育,安排资金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和辅导,提振企业家的信心,营造尊重企业家的舆论氛围;要支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帮助破解中小企业用工难等突出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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