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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林长制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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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5月1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林业局局长熊恩龙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潜山市林长制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扣“转型发展,绿色崛起”主题,以保护修复林业生态、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等为重点,精心组织,认真谋划林长制改革,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经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确定该报告满意度测评为满意等次。
  针对我市实施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议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政策精神,强化舆论引导,增进共识,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关心改革、支持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美丽潜山建设。及时总结林长制工作经验,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成果,树立典范和样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党政齐抓、责任明确、部门协力、责任到人的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工作督察、投入保障等制度,形成推进林长制的强大合力。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编制林长制实施规划,确保林长制改革谋划深入、推动有力。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持续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绿色美好潜山。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推进和实效评价,建立科学的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林长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提升质量效益。深化各项林业改革,加快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林业综合效益,促进绿色富民惠民,增进人民群众发展林业的获得感,更好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
  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对机构改革中森林防火体系建设问题高度关注。请市政府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对森林防火的职能职责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划分界定,重视森林防火体制转换衔接,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以上意见,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并由市林业局将贯彻落实情况在两个月内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潜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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